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芦溪县全力推行政府“阳光”采购 前11月节约资金508.27万元

时间:2015/9/24 11:37:10 点击:

  核心提示: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邓望报道:芦溪县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,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,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网上交易、审批改革,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督,大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,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...
 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邓望报道:芦溪县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,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,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网上交易、审批改革,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督,大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,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法制化,努力促进政府采购业务全面发展。

  该县本着“合理、效益、节约”原则,严格审核采购单位资金来源渠道、资金用途、采购数量,确保采购项目的合理性、实效性;坚持集中采购,遵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政府采购一律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,确保质优价廉,提高采购资金的高效性、安全性。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规范和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的支付和采购机制,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今年1-11月份完成采购额3763.43万元,节约资金508.27万元,节支率11.89%。

作者:佚名 来源:江西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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