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 (乐红):为抗击新冠肺炎,近期各地陆续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、危重症患者工作,鼓励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,用于救助新冠肺炎疫情临床危重患者。 2月21日,乐安县第一位新冠肺炎康复者彭某...
(乐红):为抗击新冠肺炎,近期各地陆续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、危重症患者工作,鼓励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,用于救助新冠肺炎疫情临床危重患者。
2月21日,乐安县第一位新冠肺炎康复者彭某,在乐安县红十字会、乐安县卫健委的共同动员和见证下,走进乐安单采血浆站,成功捐献恢复期血浆260毫升,以一腔热血助力抗疫,帮助挽救重症和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的生命。这是乐安县第一例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,同时也是抚州市首例,江西省第二例。
彭某表示,作为一名已经治愈新冠肺炎的患者,更觉得生命的可贵和脆弱,他愿意捐献血浆,希望自己捐献的血浆对其他患者和医疗研发方面能够起到帮助,也希望其他的患者早日康复,和家人团聚。
彭某36岁,属轻症患者,1月26日入院,2月6日出院,康复情况较好。经过14天的康复期,已符合捐献血浆的标准要求,其捐献的血浆经专业化处理后,将用于救助危重患者。在目前缺乏疫苗和特效治疗药物的前提下,采用这种特免血浆制品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是有效的方法之一,可大幅降低危重患者病死率。
乐安县红十字会为彭某颁发了荣誉证书,上面写着 “感谢您的大爱之举!” 彭某为此表示感谢,手拿“江小红”,边献血浆边说,你们日夜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才是最为辛苦的,希望疫情早日过去,大家都能平安健康就好!
据了解,捐献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需要满足多个条件:已经彻底康复,体内没有新冠病毒残留;体内产生了高滴度(大于128)的IgG抗新冠病毒抗体;身体条件符合采浆标准,乙肝表面抗原、丙肝抗体、艾滋病抗体、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阴性;本人知情同意,自愿捐献血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