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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小费要遵循自愿原则 切忌强制推行

时间:2015/9/24 10:56:12 点击:

  核心提示:原标题:给小费要遵循自愿原则  游客给导游小费是国际惯例,它能激励导游更好地为游客服务  给导游小费合法化这个提法是不准确的。因为按照公共权力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,公民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理,游客自愿...

  原标题:给小费要遵循自愿原则

  游客给导游小费是国际惯例,它能激励导游更好地为游客服务

  “给导游小费合法化”这个提法是不准确的。因为按照“公共权力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,公民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”的法理,游客自愿给导游小费并不违法。现实中,不少人也已经这样做了。

  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》中的相关内容理解为导游向游客索要小费的合法化,也是不正确的。因为该《意见》只提出“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”,并强调要基于游客的“自愿支付”,即旅行社或者导游向游客提出支付小费的要求是可以的,但强迫旅客给小费是禁止的。

  对有关部门出台这样的意见,笔者是赞成的。游客给导游小费是国际惯例,它能激励导游更好地为游客服务。在国内,近年来由于一些企业恶性竞争,导致不少导游的生存状况堪忧,一些导游的收入往往要从游客的购物回扣中获得,强制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。鼓励游客给提供优质服务的导游小费,让导游把大部分心思花在服务游客上,能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强制购物的问题,改善导游的收入状况。

  当然,给导游小费一定要强调遵循自愿的原则,毕竟国内游客没有给小费的消费习惯,如果强制推行,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和抵制。本着自愿的原则,根据导游的服务质量而不是强制规定给小费,能起到促进导游提升服务水平的积极作用。为此,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规则、强化监管,比如,制定小费的上限、下限标准,对强制给小费、不给小费就降低服务质量的个人和单位施以严厉处罚,等等。这样一来,游客和导游才有可能实现双赢。

作者:佚名 来源:江西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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